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頒「撥售團膳採購學校優惠食米 作業規範」,自即日停止適用

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12月30日農授糧字第1051097
        353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作業規範原於98年9月9日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
         0981095483號函頒施行,茲因該會105年11月25日農糧字
         第1051097180A號令修正發布之「撥售學校用餐食米作業要
         點」已整併納入「撥售團膳採購學校優惠食米作業規範」
        ,本作業規範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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